各县(市、区)教育(教体)局,开发区城乡管理局,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,市蜀冈—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,市直各学校:
为了进一步系统梳理全市教育研究成果,强化教育科研的引领作用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。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》(苏教人﹝2016﹞6号)要求和全市教育科研工作实际,根据市教育局局长室的部署和要求,现将全市遴选成果参加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:
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教育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学术著作(含专著、译著)、正式发表的论文、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,不包括教材、教辅类材料等。成果类型分理论创新、实践探索、决策咨询三类。申报人应为省内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,或者上述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。
二、推荐条件和要求(参照附件)
三、组织程序与安排
1.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自愿申报,各单位根据要求组织推荐工作(不限名额);
2.申报材料填报详见附件。
3.各单位于6月1日前根据文件的材料要求(见附件1)报送至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夏心军,电话:87629513,Email:yzsjks@126.com.
4.市教育局根据省规定的申报名额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,并上报材料。
附件: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
2021年5月19日